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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子岩侗族苗族乡2022年度党政领导分工、干部职工定岗定责及联村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9:31 信息来源: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

一、党政领导分工及联系村:
邓建永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建、脱贫巩固、乡村振兴、宣传、统战、综治维稳、武装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全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坪磨村、利溪村。
金冬灵  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重点项目建设、民政、小康社会建设、卫生健康、平安创建、安全生产、后勤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全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王家坪、下坝塘村。
林  华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分管党建、政协、统战民宗、脱贫巩固、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小洪江村、交粮村。
林宥呈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移民、重点项目建设、机关事务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党内法规和档案工作、后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三田村、金鱼口村。
陈治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分管财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公路、海事、运管)、水利、河长制,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茶溪村、泥湾村。
唐  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武装、政法、国家安全、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反恐怖工作、信访、矛盾纠纷调处、610、平安创建、禁毒、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白市村、白市溪口村、冲脚羊村。
闫宏斌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工会主席、人大副主席,协管党建、人大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工会、保密、群团、老龄、少儿、关工委、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赤土村、和平村。
张杰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陈家村、木栗溪村、双江村。
杨  燕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妇联主席,分管宣传、文教、工商联、文联、妇联工作、文明创建、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小市村、长寨联合村、长滩村。
喻文强  副乡长,分管农业农村(畜牧、经管、农机)、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森林防灭火、环保、气象、邮政、通讯、保险、农民素质。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村元贞村、新华村、枞树脚村。
粟青云  副乡长,分管行政执法、国土自然资源、规划、集镇管理、民政、残联、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小康社会建设、统计、电力、新农保、劳动力就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联系品溪村、金子岩村。
粟  丽  二级主任科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协管重点项目、办公室、绩效考核、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系坪磨村、利溪村。

二、机关内设机构行编干部定岗定责
肖  娟  团委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文明创建专干,负责团委工作,负责党政办公室、文明创建日常工作和政府机关内务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赵小雨  疫情防控专干、妇联专干,负责疫情防控、妇联工作。
黄  枭   借调统战部。
梁  帆   借调组织部。
梁珈铭   借调县委办。
范文倩 纪委委员、党建办主任,负责党建办日常工作。
曾湘元  组织干事,负责党建办内定工作。
曾  斌  组织干事,负责党建办内定工作、组织人事工作。
肖  康 组织干事,负责党建办内定工作。
林  春  借调政府办。
唐意柠   挂编。
唐宋元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乡村振兴日常工作。
喻  磊  社会事务专干、民政助理员、统战专干,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内定工作,民政办、统战办日常工作。
陈  源 纪委副书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专干,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内定工作和纪委内定工作 。
蒙明海  社会事务专干、民政助理员,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内定工作,民政办日常工作。
唐爱华 病休。
王志锋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美丽乡村办主任,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美丽乡村日常工作。
罗朝霖 经济发展专干、美丽乡村专干,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内定工作,美丽乡村工作。
张  欣 经济发展专干、美丽乡村专干,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内定工作,美丽乡村工作。
伍  曦 纪委委员、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平安办主任、武装专干、信访专干,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平安建设、武装日常工作、信访工作。
王钧成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专干、信访专干,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内定工作,信访维稳日常工作。
谭良成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专干、禁毒专干,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内定工作,禁毒、退役军人日常工作。
吴裕杰   挂编。

三、县派出机构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张睿峰 财政所所长、民政会计,负责财政所内定工作,资金监管工作。
刘静娴 政府出纳、工会会计,负责财政所内定工作。
管震霄  村账代理出纳、村账会计、工会出纳,负责财政所日常、农经工作
刘亚平 财政局跟班学习。
谭长春 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
龚祚家 派出所教导员,负责派出所日常工作。
林俊江 派出所副所长,负责派出所日常工作。
杜祚伟 派出所民警,负责派出所内定工作。
易图强  司法所负责人,负责司法所日常工作。
唐  帆  自然资源所所长,库区移民专干,负责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库区移民工作。
龙  剑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自然资源所内定工作。
胡冬生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自然资源所内定工作。
彭开海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自然资源所内定工作。

四、乡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田德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农业服务、耕地补贴发放,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粟  月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技人员、宅基地审批专干、乡村振兴专干,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内定工作,农经工作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游子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耕地抛荒治理专干、产业发展专干,负责耕地抛荒治理、产业发展工作。
伍  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内定工作,美丽乡村工作。
王  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勤人员,负责农业服务、农机工作。
李星桦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林业服务日常工作、森林防灭火、采伐证办理工作。
石光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林业服务工作、采伐证办理、护林员管理、检尺编码工作。
谢芝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勤人员,负责林业服务工作、采伐证办理、森林保护工作。
蒋茂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勤人员,负责林业服务内定工作,林业纠纷调处工作。
何  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林业服务工作、林业纠纷调处、检尺编码工作。
张铁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水利服务日常工作,公车日常维护工作。
丁  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勤人员。
伍小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疫情防控专干,负责动物防疫服务日常工作、疫情防控工作。
杨  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动物防疫服务内定工作。
许  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技人员,负责财政所日常、惠农补贴、农经工作。
胡  斌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乡村振兴专干,负责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乡村振兴日常工作。
何建均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乡村振兴专干,负责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内定工作,乡村振兴工作。
龙飞雨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专技人员,品溪村驻村工作队员。
梁开先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宋文华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借调县易地搬迁联席办。
明  凡 纪委委员、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应急办主任,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日常工作、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等工作。
林  和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工勤人员,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日常工作、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等工作。
黄杰俊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勤人员,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内定工作,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救援、消防、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黄耀兴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平安办专干,负责社会治安和应急内定工作。
谢  华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站长,负责文化广电服务工作。
唐  征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站站长,负责卫生健康全面工作、奖扶工作。
李建平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协会副会长,负责卫生健康、协会、宣传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周满云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妇幼保健、两癌筛查、健康优检工作。
杨宏波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乡村振兴专干,负责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和扶贫易地搬迁日常工作。
周志刚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兰  麒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负责退役军人负责站、集镇规划、村庄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陈体成 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疫情防控专干、平安办专干,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疫情防控工作。
李  立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勤人员、禁毒专干,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内定工作、禁毒、维稳工作。
黄建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人居环境卫生全面工作。
杨宏佳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胡荣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赵文涌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勤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唐家兵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林  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杨自发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勤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明传友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勤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内定工作。

五、其他工作人员定岗定责:
伍  敏  三支一扶人员、林业服务专干,负责林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蒋  涛 民政办社工、农合员,负责民政办工作,农合工作。
李小枫  三支一扶人员、组织专干,负责党建办日常工作。
林  凯  三支一扶人员、党政办秘书、水利服务专干,负责党政办、水利服务内定工作。
肖柏全  三支一扶人员、党政办秘书、疫情防控专干,负责党政办、宣传、疫情防控工作。
覃  颖  农业服务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统计专干,负责农业服务、产业发展、卫生健康数据统计工作。
丁再成  专职司机、疫情防控专干,负责公车日常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杨春华  司法社工,负责司法所内定工作。
注:所有干部职工除做好上述本职日常工作之外,还需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