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1 11:46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第13号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0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等法律、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会同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418300),联系电话0745-882307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83206350@qq.com。
3.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0日。
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作进一步沟通。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